音乐考研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宁波大学音乐研究生)
|==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宣传组、巡查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别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图书馆与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梅山校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宣传部等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建学院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复试小组、思想政治面试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廉政建设等工作,同时对各小组进行相应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复试比例。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生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及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上机考试。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应适当延长。
6.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7.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
8.复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9.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寄往招生学院。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并报学校批准。
(四)学院思想政治面试小组成员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应接收调剂生。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须同时达到或超过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应根据“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的各学科(专业)调剂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开放缺额信息时,须按招生章程和学院相关规定,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系统,提前公布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一到,学院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继续开展调剂工作的学院,要确保至少每36小时更新一次相关调剂信息。
5.学院必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遴选、接收调剂考生。
6.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及一志愿上线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拟定调剂生名单。调剂名单一旦公布,不可随意更改、撤销。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根据该计划的学校分数线,确定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学院若有调剂考生生源需及时与研究生院确认该计划的缺额情况,没有缺额的专业不予调剂。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3.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
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中规定的方式排名录取。
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1.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中若出现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公布招生计划。复试正式启动前,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修改,严格执行计划。
2.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各学院须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3.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各学院要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公示复试结果。各学院须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该进行说明。
5.公开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学院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学院对其他按规定应予以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公开。
八、咨询及申诉电话
咨询电话:0574-87609165
申诉电话:0574-87600226
申诉邮箱:yanzhao@nbu.edu.cn
通迅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编:315211
九、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除外国语学院)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3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0.1
4
加试考核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5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7?+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外语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2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0.05
4
加试考核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6+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6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外语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3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加试考核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复试分数线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一、普通计划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一)单招全日制专业
1.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并按1:1.2-1:1.3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具体比例由相关学院集体讨论后确定,并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 布。
2.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120%的专业,按照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二)单招非全日制专业
按照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兼招专业
按照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复试分数线。
二、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在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10分。
目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4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9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个。复试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可进行微调。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3日
复试须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提交。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4、《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5、《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6、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7、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9、体检表原件(见附件4,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招生学院。
(二)应届毕业考生:
1、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学时交验。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4、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 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三)往届生(含同等学力考生):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毕业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5);?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6);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录取知情书(附件7)。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和环境要求
硬件要求: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及音响设备)、1部智能手机等。具体要求请见招生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如有困难,及时向招生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网络要求: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4g或5g网络。
环境要求: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在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资料,复试时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腾讯会议”或“云视讯”,具体复试平台由招生学院确定。
三、复试用品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初试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招生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8)及招生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宁波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 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按作弊论处。
4.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考生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前招生学院会与考生进行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软件、调试设备,具体关注招生学院通知。
5.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
1.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资格审查单
3.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
5.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意向书
6.宁波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7.宁波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知情书
8.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2日
本文由直通车整理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