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正式通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_贷款需求_研究生_借款(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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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 12日 0 Comments

为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教育部印发通知,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

为更好满足研究生在校期间合理的学习生活需求,切实减轻研究生家庭经济负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在校研究生发放商业性助学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通过教育部门组织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

1.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及方法↓↓↓

2.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4.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5.还款利息、期限: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lpr5y调整一次。

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例如,某大学新生2022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学制四年,其还款计划如下:

6.分类: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可看学校发布的通知或致电学校咨询。以下是广东162所高校2023年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情况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点问题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去哪里申请办理?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线上办理,也可以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 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如何?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未进行预申请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与《申请表》同时从系统下载),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需携带的资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初由国家开发银行等经办银行统一发放。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 如何导出《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

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认定表》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注意事项∶借款学生要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还需要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去现场办理吗?

从2020年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通过网上远程续贷申请办理(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无需前往现场(强烈推荐续贷学生选择此种方式办理)。

学生也可以选择现场办理(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现场办理无需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去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学生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 ,在“资料完善”模块更新个人信息,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

2.提交续贷申请。学生点击申请续贷,系统将进行手机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进入申请页面,并自动关联出学生相关信息,学生核实申请信息后,填写助学贷款借款金额、期限以及续贷申明,提交续贷申请信息。

3.选择办理方式。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学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需要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同意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4.合同信息确认和身份认证。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合同预览信息,学生检查合同信息无误后并确认,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后,在线服务系统将弹出身份认证二维码,学生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根据提示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学生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5.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码短信,学生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即可生效,并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目前,深圳、汕头、佛山、中山等多市已经公布了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地点等,有需要的考生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办理,具体如下:

深圳市

首贷现场办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 (非工作日不受理)

远程续贷时间:7月2日至9月20日

贷款受理地点:深州市教育局317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锦绣广场东50米路北)

汕头市

7月14日,汕头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开始接受办理。申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即可办理贷款申请。

佛山市

受理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9月3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时间以各办理点时间为准)。

受理地点: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中山市

现场受理时间:2023年7月15日-9月25日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现场受理地点:中山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一楼东大厅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内(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导航搜索“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东各市咨询电话

其他城市不一一列举,有需要的同学请密切留意户籍所在县(区)通知,或按以下方式咨询。

温馨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均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省、市两级不负责办理具体业务,深圳、东莞、中山三市由市级统筹办理。

广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1.资助对象: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2.资助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交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3.申请方式: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

2.资助标准:平均标准是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申请方式: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注意事项: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4.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申请表格:

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1.资助对象: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3.资助周期:本专科就读期间

4.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残疾人大学生资助

1.资助对象: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

2.资助标准: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

3.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2.应征入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3.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编 辑 :小语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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