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2020年度贫困大学新生及研究生新生资助工作通知_家庭(乡宁县2020年中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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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 10日 0 Comments

乡宁县2020年度贫困大学新生及

研究生新生资助工作通知

一、资助对象:

1、2020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 “二本b类”以上(含“二本b类”,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乡宁籍大学新生。

2、2020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公费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乡宁籍学生。

二、资助范围:

1、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低保户家庭的子女;

2、2019年9月2日至今一年内因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的子女;

3、其他特殊情况的困难家庭子女;

4、往年受助而未进入高校的往届学生不再予以资助;

5、受县职能部门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

1、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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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孤儿、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每人4000元。

2、符合资助条件的建国前老红军、老党员、老干部的后代和军烈属、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家庭子女,每人4000元。

3、贫困生(符合资助条件的一般贫困家庭学生):每人3000元,

四、申报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申报表。(申请书要求:必须详细说明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困难原因。未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凭网上录取凭证打印件申报。家庭户口本要求提供全家所有人口户口复印件。申报表的填写必须做到字迹工整、内容详实,否则不予受理或取消受助资格。)

2、2019年9月2日至今一年内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学生应提供相关详实材料。(村委证明、有关部门的审核或处理意见等)

3、2019年9月2日至今一年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且医药费总额超过3万元的学生应提供有关详实材料。(诊断证明、医疗费相关票据、医保中心或新农合报销凭证以及民政局报销凭证等)

4、符合申报条件且审核确定资助的学生应提供用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注明学生姓名)

五、实施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籍学生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报。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到县民政局低保中心申报。

2、各乡镇于9月17日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复核。各乡镇和县民政局于9月18日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县文明办组织对申报学生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受助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优惠政策资格。

4、经审定后,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受助对象。受助资金由财政国库直接转移支付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六、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9月16日。

乡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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